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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起測驗方式改職安署派題之電腦測驗(無題庫),80題選擇題、70分及格。
一、上課資格:(報名時請合併上傳以下 3 項證明、3項證明、3項證明):
1.護理師(士)證。2.滿2年的執業執照正反面。3.同2.執登內滿2年的「工作經驗證明」
1. 請上傳---「護理師(士)證」。
2. 請上傳---「滿2年執業執照正反面」工作證明不能取代:身上配戴的那一份,護理師證書背面有蓋章也可,未滿二年或註銷者請回當地衛生局申請醫事管理系統證明現辦現有。
3.請上傳----同前項 執登內滿2年的「工作經驗證明」執業執照正明不能取代:在職證明、離職證明、勞保投保明細皆可,。
以上為職安署法規規定,本中心需將您的資料上傳職安署系統,並報備新竹市政府,共三項證明,缺一即無法上課。
二、上課日期:114年5/3.4.10.17.18.24.25,再送一天假日總複習7小時,共八個假日天,法規規定只能請假3小時,缺課超過3小時需下期補課下期結業,缺課超過1/5退訓,如無法配合本梯次時間請勿報名上課。
三、電腦測驗日期:114/6/30(一) 早上 0940-1200,80題選擇題、70分及格。(職安署規定上完課訓練單位需完成相關的報備程序,約三週後才能考試)
四、上課當日繳交資料:
1.訓練費每人9500元,開立發票含稅、含餐及電腦測驗費,無折扣!
2.紙本相片一吋3張,製作紙本證書用(不可提供電子檔)。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通知方式:請先報名,並合併上傳 3 項證明。
上課前2週寄發mail上課通知單,上課前3天會再以簡訊提醒上課,課程表在上課通知內,無報名不便提供。
六、 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申請內容:「只能申請護理師」---- 法規(4.8)、專業(55.2)、品質(2.4). 課後一個月核發。
項目
課程內容/名稱
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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