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上下班通勤事故認定實務_黃照雄_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暨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復興】上下班通勤事故認定實務_黃照雄_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暨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資訊

開課站別:

台中職業訓練中心

課程分類:

在職班

課程日期:

民國115年04月11日

民國115年04月11日

課程時數:6.0

報名截止日期:115年04月07日

電話:04-22608999

學科上課地點:台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86號5樓之1

課程備註

一、目的:

本研習針對以「完整 法律邏輯體系建構 + 實際案例 處理經驗分享 + TW法院判決」為中心,兼顧勞雇雙方權益,減少法律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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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習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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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可認證--營造業 除外)甲乙丙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1.2(可認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

2.(不限 行業)對本課程有興趣,而不需回訓時數條的,也歡迎報名參加,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行業的職安衛人員、職安衛領域講師、勞動法領域講師、各級主管、人力仲介、人力派遣、企業主、人資HR、人事單位、法務、採購、總務、執業技師、包商、承攬商、記帳士、會計師、勞資事務管理師、調解人員、、理賠人員、保險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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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期:

115年04月11日(星期六) 假日班09:00~16:00共計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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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講師:

黃照雄 技師

(預定)授課主題: 講義-第60版 [DM版本-V1.0 of 11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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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勤災害的分類與樣態 2.法律規範之不足 3.鄉民的普遍誤解:「勞保局」是職災的判定機關 4.勞工的菜籽命:近年法院對於[通勤災害]見解之飄移及主流 5. 通勤災害認定流程SOP之建構 6.法院實務關於[通勤災害]之判準類型化 7.潘朵拉:勞動部(函釋) 8.舉證責任 9.形成權之於通災 10.通勤災害之法理(法官有誤解?)導正 →法院新趨勢?→[二元條件說]新論 11. 魔鬼藏在細節裡 12.通勤災害之法律構成要件拆解(3大層次)13.全要件原則AER的概念→缺一不可??? 14.再通勤型 15. [適當時間]的爭執與判準~提早出勤、提早退勤、逗留型、遲歸型 16.通勤風險「所指」為何?範圍? 17.境界線之判準:上下班之[起點]與[終點]界定釐清 18. [應經途中]的經典個案 19.「同心圓」概念? 20.上下班途中因故中斷或脫逸之闡釋 21.從事「私人行為」之界線與判準 22.假日歸籍型之限制 23.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規則之認定通則實例與特例+學說爭議 24.好意被雷親型 25.第3人加害型之分類 26.日常生活所必須? 27. 接送小孩的迷惑 28.誰是媽寶? 29.其他千奇百怪多種「特殊個案」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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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費用:

定價:4,000元 /人(含:講義、午餐及稅…等)

特價:2,300元 /人

本協會(全國適用)舊學員的VIP優惠價: 1,800元 /人

3人團報:優惠價1,500 /人

5人團報:優惠價1,2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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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課地點:

(復興教室)近台中火車站

臺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186號5樓之1(新時代大魯閣內),需搭乘麥當勞側電梯

洽詢電話 (04)22249535;傳真(04)36-1111-08

課程內容

項目

課程內容/名稱

時數

1

在職課程單元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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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人:何 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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