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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訓資格:防火初、複訓結業即將滿三年者。 為落實 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 3 條第 2 項; 惟從 115 年 1 月 1 日起,逾證書有效期間未接受複訓者應重新接受初訓以符合規範(消防署115年1月8日說明函: 新竹市消防局解釋~未擔任防火管理人等職務者,原證書屆期後3 年內,仍得參加複訓取得資格即受訓日起算6年內...都還可以複訓,超過6年...重新上初訓)。
2.上課時間:0900-1600,訓練費1800元(當日開立發票含稅、便當),請到訓當天繳交現金或匯款都可以,同一課程同一梯次2人(含)以上九折優惠!!
3.上課當天繳交:相片一寸2張、防火初、複訓證書"影"本新竹市消防局規定回收(若無影本者可向原受訓單位申請證明並蓋原單位章即可)。
4.開課前兩星期將寄發mail上課通知函,上課前三天再以簡訊提醒上課,請依該時間參訓、若未收到通知煩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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