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兩年內可參訓抵充班(課程總時數抵充後為43小時)
1
勞工健康相關法規(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等)
3.0
9
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及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4.0
24
勞工健康與分級管理(含生物病原體危害、母性健康保護、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2.0